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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北市建國假日玉市三年多前發生砍人命案,砍人的男子只因攤位喬不攏,持開山刀當街砍死玉市二房東,事後還辯稱是夢遊殺人,一度被判處無期徒刑。最高法院認定男子惡性重大,但因符合自首要件,有悔悟之心,改判十九年確定。
(潘千詩報導)
判決書指出,官姓男子原是台北市建國假日玉市的攤販,因他在民國101年7月重抽攤位後生意不佳,向玉市二房東范姓男子要求交換設攤位置產生糾紛致心生不滿,竟於同年11月18日中午12點多,以預藏的開山刀在玉市內砍殺范姓男子,導致對方在送醫前已因心肺停止而死亡,案發後不久,官姓男子遭警方逮捕。
一、二審都重判官姓男子無期徒刑,但更一審認為,官姓男子案發時沒有因施用安眠藥,導致行為無法辨識,殺人犯行明確,手段兇殘,惡性重大,考量他自首,犯後又表示悔悟,願意彌補被害人家屬所受痛苦,還提存80萬準備賠償,加上他患有睡眠障礙等病症,案發時受到刺激,依法減輕改判有期徒刑19年,全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。
(圖:取自Youtube)
本文引用自: 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建國玉市殺人案-砍人男判19年定讞-030411350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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